今日(11月4日),苏州市国土局挂牌出让5宗地块,包括4宗工业用地和1宗公共设施用地。此次出让的地块相城2宗,高新区3宗。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江苏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试行)》、《苏州市工业项目用地公开交易暂行办法》(苏府〔2007〕84号)、《关于全面实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的意见》(苏府〔2007〕86号),苏州市工业用地、工业(标准厂房)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应实行公开交易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二、土地挂牌竞价出让受让对象
本次挂牌的5宗土地,除苏新国土2015-G-44号地块外,凡具备发改部门的项目审核书面意见(或备案文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它组织和个人方可参加竞买。苏新国土2015-G-44号地块用于建造标准厂房,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它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
苏新国土2015-G-44号地块用于建造标准厂房,建成后可以出租。其他工业项目和公共设施项目用地地面建筑物全部竣工5年后方可出租。
苏新国土2015-G-44号地块用于建造标准厂房,所建建筑不得分割转让。其他工业项目和公共设施项目在受让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可以依法转让,但地面建筑物必须全部竣工后,才能依法办理土地转让手续。
其他要求:各地块入驻工业、标准厂房、公共设施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并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设施。
特别说明:苏新国土2015-G-44号地块,连同地面已建、在建建筑或构筑物挂牌出让。但起拍总价和成交总价中均不含建筑物的价值,土地受让后另行向苏州科技城财政局缴付。地面建筑物及构筑物已经评估,价值为179056940元。土地出让金及建筑物、构筑物价格一并付清后方能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三、挂牌出让有关事项
1、土地挂牌地点和时间:
本次土地挂牌地点设在苏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详细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980号地产大厦6楼601室。
报名及挂牌时间:自2015年11月24日上午9点起至2015年12月3日下午5点整止(工作日内)。
2、挂牌竞价出让应价的方式和竞价时间:
有意受让土地者,可在本公告明确后的土地挂牌期间内,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影印件(个人只须持身份证影印件),发改部门的项目审核书面意见或备案文件到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报名应价,并向地块所在区国土资源分局缴纳应价保证金,应价金额必须在公告的起报价以上(含起报价)。至应价截止时间,若仅有一人向受让人应价,该应价人即为受让人。若有二人或二人以上应价的,将于2015年12月4日下午2点在苏州市干将西路980号地产大厦四楼拍卖厅进行竞价,最高报价者即为该地块的受让人。对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竞买人的应价保证金,在挂牌竞价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3、缴纳履约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报名时,必须向地块所在区国土资源分局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截止日下午三点之前划入我方指定帐户上(请缴纳单位正确采用银行结算方式,并考虑由于不同的银行结算方式带来不同的到账时间,尽可能提前办理汇款手续)。
各区国土资源分局财务科联系方式及履约保证金指定帐户具体如下:
相城区 联系人:朱程英 联系电话:66181256
开户单位:苏州市相城区财政局财政专户
开户行:农行相城支行
帐号:538901040003709
高新区 联系人:单颖颖 联系电话:69205853
开户单位:苏州高新区非税收入财政汇缴专户
开户行:农业银行新区商业街支行
帐号: 548401040010406
四、本次挂牌地块的有关特别说明详见挂牌竞价文件。
五、咨询及资料索取
有关本次土地挂牌竞价的具体组织和情况咨询,由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苏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负责。本次土地挂牌竞价出让备有书面资料,敬请参与者于本公告发布五日后与苏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咨询并索取。咨询电话:68633263、68633239;传真:68633242;联系人:李光明、王建雄。苏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980号地产大厦6楼601室。
各区地块情况还可以向所在区的国土资源分局用地科进行咨询,具体的联系方式如下:
相城区 联系人:李晓华 联系电话:66181270
高新区 联系人:胡 蔚 联系电话:69205878